拼音商標是我國獨有的一種商標形式,某些時候“長”的與英文很相似;某些時候漢字與拼音根本可以認定為同一種事物。這種情況下很難去判斷如何算近似,有人會問了:如果別人已經(jīng)注冊了漢字,再注冊拼音是否可以呢?下面企紅網(wǎng)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一下。
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拼音的定義:漢語拼音是漢字的注音,相同組合的拼音可以給讀音相同的若干漢字注音,其內(nèi)涵是不確定的。這個是百度百科給出的解釋,從定義來看,并沒有做出詳細的解釋,只是在說明一個問題,比如:拼音:yiyi,如果翻譯成漢子可以是:異議、意義、一一等等,我們在了解漢字的商標的時候,這三者是完全不相同也不近似的,如果商家為了保護全面,想把所有發(fā)音為“yiyi”的漢字都注冊,那么是不是可以只注冊拼音商標“yiyi”就可以了呢?當(dāng)然不行了,在商標局的審查體制中,有明確的說明:拼音不排斥漢字。也就是說如果已經(jīng)注冊了漢字,是可以在注冊拼音的,反之亦然。
因為拼音與英文的相似性,而且現(xiàn)在很多無規(guī)則的英文商標很多,無法確定一個拼音商標是否屬于拼音還是英文,所以在認定時,漢字是否參與就顯得很重要。比如:張裕+zhangyu同時注冊,則其中的“zhangyu”會被認定為拼音商標;如果只注冊“zhangyu”并沒有漢字,則審查員不會將其認定為拼音,只會當(dāng)成不規(guī)則的英文進行查詢。
綜上所述,如果他人注冊的商標中只是單純的漢字,那么漢字的拼音是可以注冊的,如果是漢字+拼音的形式,則不能拿出其中的拼音進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