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起源從1773年,距今已有244年,當時叫"蘇州稻香村茶食店"。當年乾隆皇帝下江南,在蘇州品食稻香村糕點后,贊嘆為"食中雋品,美味不可多得"并御題匾額,名揚天下。而近年來由蘇州稻香村發(fā)起的打假維權案件多達百起,讓我們來看看這是怎么一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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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稻香村“扇形標”案為例,蘇州稻香村在原有3006糕點類別的基礎上僅將圓形圖章變?yōu)樯刃螆D章進行申請注冊,這原本是企業(yè)正常發(fā)展的改進性注冊,可竟然被北京稻香村申請異議掉了。蘇州稻香村在符合企業(yè)經營的正常延展性注冊扇形“稻香村”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這使他倍感困惑;且判決中完全不顧及蘇州稻香村對“稻香村”品牌二百余年的貢獻,僅就北京稻香村近些年對北京地區(qū)的貢獻據以定案,亦使他倍感困惑。目前,這一案件正在最高檢抗訴中。
北京稻香村注冊于1984年,但是其官網上卻寫著企業(yè)傳承于1895年創(chuàng)立的“稻香村南貨店”。據史料記載,“稻香村南貨店”早就于1926年關張歇業(yè),再無后續(xù),事實證明與歷史上的“老字號”稻香村沒有血緣關系。但北京稻香村還于1988年摹仿蘇州稻香村食品廠的“禾”商標申請注冊“三禾”商標,并在1996年申請注冊“稻香村”商標且核定使用商品并不包括糕點和月餅,后面北京稻香村又于2003-2008年期間,兩次向蘇州稻香村申請獲得糕點類“稻香村”商標許可合同,以“稻香村”之名進行糕點、月餅商品的推銷。
“‘稻香村’案的焦點是‘稻香村’標識的權利歸屬問題?!?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熊文聰認為,法院在確定商業(yè)標識的權利歸屬時,應當以尊重事實為基準,盡可能地查明以下重要事實:哪一方使用在先,哪一方建立了長期持續(xù)的良好商譽,哪一方存在傍名牌乃至虛假宣傳的情形,哪一方構成惡意搶注他人未注冊商標等等。法律的公平審判與否,將會真實反映在市場的發(fā)展上,借“稻香村”案件透其本質,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劉春田教授則表示,創(chuàng)新是經濟發(fā)展的第一動力,知識產權是第一財產權。誠然,如果知識產權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企業(yè)傾向于模仿彼此商標,原版照抄產品,將會擾亂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衷心地希望國家能夠繼續(xù)出臺相關法律政策來提升商標審查質效,助推品牌的蓬勃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