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納,J。第七巡回上訴法院在涉及使用LAND O LAKES商標的商標糾紛中,確認了地區(qū)法院對原告的侵權主張的原判,并駁回了被Laches禁止的被告的稀釋反訴。原告已將商標注冊用于制造和銷售漁具,并起訴被告乳品公司獲取商標與被告贊助體育釣魚比賽以及在釣魚雜志中刊登乳制品廣告有關的侵權。法院著眼于當事方各自產(chǎn)品之間的重大差異,即認為幾乎沒有消費者相信乳品公司是原告漁具的實際生產(chǎn)者,并且沒有商標。稀釋。第七巡回法院還強調說,由于被告的年收入為數(shù)十億美元,原告的年收入為數(shù)萬美元,當事方之間的規(guī)模懸殊使得任何一方都不會因使用相同商標而受到損害是不可信的。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關于被告應為共同侵權承擔責任的論點,并指出沒有證據(jù)表明被告已經(jīng)為原告的競爭對手頒發(fā)了任何許可證,甚至沒有意識到所指控的被告商標的使用。
摩爾,J。聯(lián)邦巡回法院基于對JBLU涉及1930年《關稅法》第304條,19 USC§304(a)的原產(chǎn)國標記要求的簡易判決,撤銷了美國國際貿(mào)易法院的駁回決定。在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申請之前,JBLU曾進口過中國制造的牛仔褲,上面繡有“ C'est Toi Jeans USA”,“ CT Jeans USA”或“ C'est Toi Jeans Los Angeles”。國際貿(mào)易法院裁定,這些牛仔褲必須遵守19 CFR§134.46的嚴格標記要求(原產(chǎn)國標記必須緊鄰“ USA”且尺寸至少與“ USA”相同),因為其中包括“美國”和“洛杉磯”不是“商標的一部分或第134.47條中的“商標名稱”(這將觸發(fā)更寬松的標記要求)。聯(lián)邦巡回法院撤回并發(fā)回上訴,認為第134.47條提到的“商標或商標名稱”明確包含未注冊的商標,不受待決申請的限制,因此,本節(jié)中應考慮使用小的“中國制造”標簽而不是第134.46條。
關于虛假背書,法院裁定,由于原告沒有提供任何證據(jù)證明電影包含有關前任球員背書或與NFL結盟的“誤導性[或]虛假陳述”,因此他們的《蘭納姆法》聲稱虛假。依法背書失?。ㄒ鯝m。Italian Pasta Co.訴New World Pasta Co.,371 F.3d 387,393-94(8th Cir。2004))。
加拿大不是一個適當?shù)奶娲哉搲篐alo Creative&Design,Ltd.訴Comptoir Des Indes,Inc.,第2015-1375號(2016年3月14日,美國聯(lián)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