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原則
所謂自愿注冊原則,是指商標所有人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商標注冊。
所謂強制注冊原則,是指國家對生產經營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務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標,規(guī)定必須經依法注冊才能使用的強制性規(guī)定?!渡虡朔ā返诹鶙l規(guī)定:“國家規(guī)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目前,我國規(guī)定強制性注冊商標的商品只有:煙草制品(詳見《煙草專賣法》第20條)。
(2)注冊原則
所謂注冊原則,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必須通過核準注冊,才能取得對該商標專用權的確認。
我國《商標法》第三條規(guī)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所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的保護?!?/span>
(3)國家集中注冊原則
是指我國的商標注冊工作必須由國家商標主管部門統(tǒng)一審核批準注冊?!渡虡朔ā返诙l規(guī)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4)申請在先原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同一天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